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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0  浏览次数:

由我校教育基金会和学生处共同申报的“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计划”在2020年10月通过香港田家炳基金会审批,学校获批项目经费54万元人民币。真诚地感谢田家炳基金会对我校的大力支持,“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各学院(部):

为表彰和引导师范生积极投身教育工作,学校设立由田家炳基金会捐资的“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依据《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和《东北师范大学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实施方案》,现开展“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奖励比例和额度

“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每学年奖励总额为18万元,用于奖励48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等奖6人,每人10000元;

二等奖12人,每人5000元;

三等奖30人,每人2000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任何违纪处分。

2.热爱教育事业,投身基础教育,参评前已获中小幼、特殊学校等各类基础教育学校的应聘录取并完成就业协议签订(已录入学校就业服务系统)。

3.勤奋学习,品学兼优,原则上在读期间四个学年整体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上。

4.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支教助学等各类社会服务和实践活动。

5.教学技能优秀,积极参加各类教学技能竞赛,在各级别教学技能比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各类学术竞赛活动,取得一定的研究和竞赛成果。

6.积极参加并完成教育实习,实习期间表现优秀。

四、工作流程

1.学院(部)宣讲。各学院(部)通过主题年级会、班会等形式面向全体毕业年级本科师范生开展集中宣讲,详细讲解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的奖励政策。

2.学生申请。参评学生向学院(部)本科生奖励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学院(部)初审。6月16日前,各学院(部)评审小组完成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初审并在学院(部)公示5日,将拟推荐参评学生材料报送至学生处。

4.学校评选。学校组建评审委员会对学院(部)报送的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复审形式包括材料评审、公开答辩等,最终确定拟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复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5.结果终审。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至田家炳基金会,由田家炳基金会对学校评审结果进行终审,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五、异议处理

1.在各评审阶段,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实名向学院(部)评审小组、学校评审小组提出书面意见,评审小组将作出答复。学生仍有异议的,按照《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2.在学生奖励评审过程中,学生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等不当行为的,按《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惩处办法》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取消本评审年度评审资格。已获奖励的,撤销奖励,追回奖学金,并将撤销奖励的决定真实完整地归入学生档案。

六、工作要求

1.评奖评优工作需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时间开展,学院(部)要切实做好学生的解释说明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关注的相关问题,确保学生思想状况稳定、评优工作顺利开展。

2.本次奖学金发放采用银行转账形式,请组织获奖学生登陆学校财务系统核对银行卡信息,保证学生姓名与银行卡持卡人姓名一致。银行卡丢失的学生应尽快补办并登陆学校财务系统修改。

3.请各学院(部)于6月14日前将“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申请表和拟推荐获奖学生信息统计表(按学院推荐顺序排列)等材料送至行政楼713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生处邮箱。

联系人:孙光春 隋 越

联系电话:85099935

学生处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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