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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校新闻 | 【两会】《中国社会科学报》专访全国人大代表、我校校长刘益春

发布时间:2018-03-14  浏览次数:

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让每个人都有平等机会通过教育改变自身命运、成就人生梦想。全国人大代表、东北师范大学校长刘益春今年的两会议案之一就是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2018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刘益春认为,这是1949年以来党中央出台的第一个专门面向教师队伍建设的里程碑式政策文件,对我国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具有重大意义。现行《教师法》出台于1993年,由于制定时间较早且较长时间没有修订,在某些方面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要求不相符。因此,刘益春建议对《教师法》进行相应修订。

《中国社会科学报》:请您谈一谈,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刘益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水平事关我国教育改革成败、全民素质和综合国力的提高。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对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提升国民素质和人力资源质量,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人民对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向往更加迫切,对优质师资的期待更加强烈。建议修订《教师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坚持兴国必先强师”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重要意义,反映新时代社会发展与教育发展的要求,体现“确保方向、强化保障、突出师德、分类施策、深化改革”的原则。

《中国社会科学报》:您认为新时代需要怎样的教师队伍?如何体现在《教师法》修订中?

刘益春:新时代呼唤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议修订《教师法》,要顺应新时代需求,提高教师入职资格中的学历要求,强调教师资格申请者的教师教育课程学习与教育经历;适当提高小学、初级中学教师学历要求,规范课程学分要求,提高教师准入门槛;提倡和鼓励幼儿教育教师要有幼儿教育学历背景,招聘机构应优先考虑有幼儿教育学历背景的应聘者;大学教师原则上要获得博士学位,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大学生认知特点,具备大学课堂教学技能;教师要努力在心理、思想、求知方面做学生的引路人;各级各类教师的培养必须体现在课程学习与学分上,取得教师资格必须具备正规的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学习、教育见习与教育实习等教育经历并取得学分。

《中国社会科学报》:针对《教师法》的修订,您还有哪些其他方面的建议?

刘益春:建议修订《教师法》,要提高教师待遇奖励力度,保证学前、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相同职称(级)公务员待遇的平均水平;要保证大学教师整体工资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努力体现创新型人才工资待遇和报酬特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工资待遇增长随着可支配财力增长相应提高,对教师中表现优异者给予体现类级差异、有力度、有说服力的表彰奖励。

此外,建议《教师法》的修订,还要突出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强化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在保障教师权益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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