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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校友郝明金当选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发布时间:2018-03-17  浏览次数:

郝明金简历

来源:新华网

郝明金,男,汉族,1956年12月生,山东嘉祥人,1971年12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教授。

现任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

1971.12-1974.02,山东省菏泽地区邮电局报务员

1974.02-1975.12,山东省梁山县邮电局报务员

1975.12-1978.10,山东省菏泽地区邮电局报务员

1978.10-1982.09,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学习

1982.09-1985.07,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世界史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07-1987.09,山东大学法律系教师

1987.09-1992.01,山东大学法律系讲师(其间:1989.01-1990.06,赴美国格兰布林大学进修)

1992.01-1992.12,山东大学法律系讲师、主任助理

1992.12-1993.04,山东大学法律系副教授、主任助理

1993.04-1994.03,山东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

1994.03-1996.12,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1996.12-2007.05,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其间:2001.09-2004.09,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2003.12正厅级、一级高级法官)

2007.05-2007.12,民建山东省委主委,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厅级)

2007.12-2008.05,监察部副部长,民建中央常委

2008.05-2012.12,监察部副部长,民建中央常委,中国监察学会会长

2012.12-2016.12,监察部副部长,民建中央副主席,中国监察学会会长

2016.12-2017.01,监察部副部长,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中国监察学会会长

2017.01-2017.12,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

2017.12-,民建中央主席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

特此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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