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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东师校友育人导师库”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3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各地方校友会、全体校友:为充分发挥校友在“招-培-就”一体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构建校友深度参与学校育人工作的长效机制,校友工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体校友招募校友育人导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校友育人导师库旨在汇聚海内外优秀校友的智力资源,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深度融入人才培养、招生就业、学科建设等各项事业。入库校友可根据学校及学院需求,参与学业指导、职业规划、就业创业、学术讲座、实习实践指导等各类育人活动,助力在校生全面成长,推动校友与母校双向赋能,高质量协同发展。

二、报名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高尚。2.东北师范大学海内外校友,在各行业、各领域有较丰富的从业经验或专业造诣。3.热心母校发展,乐于分享成长经历与职业经验,愿意为在校生成长提供指导与帮助,为学校发展贡献智慧。4.能保证每学年参与不少于1次学校或学院组织的相关活动。

三、校友育人导师职责校友导师可根据自身时间、专业特长和意愿,参与1项或多项学校育人工作。1.专题讲座。参与校友书院建设,即面向在校生开设线上或线下讲座,分享行业前沿、职业发展、成长经历、学术研究等内容。2.座谈交流。参与学院组织的师生座谈会、校友沙龙、成长故事分享会,与在校生面对面交流互动。3.学业指导。为在校生提供学习方法、科研选题、论文写作、竞赛准备等方面的指导。4.职业规划咨询。通过一对一或小组形式,帮助学生分析职业兴趣、规划发展路径、准备求职材料。5.实习实践指导。提供实习岗位或实践机会,指导学生参与相关实习等。6.就业推荐与内推。参与东师校友促就业活动,推荐优质就业岗位,为学弟学妹提供就业信息,助力高质量就业。7.创新创业指导。参与相关竞赛的指导,提供项目孵化、资源对接等支持。8.建言献策。参与校友智库建设,围绕学校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为学校科学决策提供参考。9.其他形式。根据学校或学院实际需求,参与其他有助于学生成长和学校发展的活动。

四、入库权益1.获颁“东北师范大学校友导师”聘书,纳入学校校友导师库。2.根据实际参与活动情况,按工作量给予适当劳务或交通补贴。3.优秀校友导师将在校庆期间获得表彰。

五、报名方式、时间1.学院(部)推荐。各学院(部)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和实际需要,推荐本院校友入库。2.地方校友会推荐。各地方校友会可广泛动员、推荐所在区域优秀校友。3.个人自荐。校友本人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自荐。4.相关推荐和报名工作于2026年4月30日前截止,学院(部)和地方校友会推荐的校友导师也需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校友导师信息登记表》。

六、管理与运行1.校友导师聘期为三年,期满可续聘。如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可随时向校友工作办公室申请退出。校友工作办公室每年对导师库进行一次集中复核,对长期不参与活动的予以调整。2.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校友导师库的日常维护与动态更新,各学院可根据育人活动需要,从库中邀请相应领域校友参与育人活动。3.每年遴选优秀指导案例,编入《东师校友导师风采录》,在校友会公众号开设“校友育人”专栏,持续宣传导师风采和典型事迹。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冯鑫、王雨霏联系电话:0431-85098206

东北师范大学校友工作办公室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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